问题 | 父母共有房产,母亲过世后,遗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独生或多子家庭中,如父母中的一方不幸离世,则讨论的重点将集中于该逝者所拥有的房产权益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一半将率先归属于房屋所有人中仍然生存的另一方,即逝去的父母中的其中一位的配偶。 另外那一半财产,将会由逝者的遗嘱执行人和法律意义上的直系亲属共同分配。 关于这类问题的处理,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两个范围内的继承人占据优先权: 1.第一序顺位: 逝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2.第二序顺位: 与逝者有关的兄弟姐妹、逝者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遗产分配过程启动之后,将优先让位于第一序顺位的继承人。 如果无第一序顺位任何继承人承继,则该部分遗产将由第二序顺位的继承人进行法定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