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无效的认定依据是什么,立遗嘱应注意哪些事项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以下几种情况下所订立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首先,如果订立遗嘱的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被法律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如果遗嘱内容违背了遗嘱人内心真正的意思表示,抑或是受到了欺诈、威胁等原因而填写的; 最后,倘若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那么这部分内容也会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在进行遗嘱设定时,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例如: 必须在遗嘱上标明明确的年月日期,且需要遗嘱人亲手签署姓名; 处理遗嘱当事人自身的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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