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何区别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之间的差异性探讨,具体如下:
首先是从继承人过世的时间角度来看,代位继承通常发生在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比被继承人早亡或者与被继承人携手离开人间的案例之下; 而转继承则往往发生在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整个继承过程伊始直至遗产处理完毕前离世。 其次,在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继承内容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例如代位继承旨在让继承人的后裔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合理划分,这意味着他们将与其他具有继承权益的人士共同参与到继承事务之中; 然而在转继承的情况下,继承人只能对他本人拥有法定继承权利的那部分遗产进行分割,无法像代位继承那样与其他合法的被继承人亲属共同参与遗产分配。 除此之外,二者在性质层面上存在明显差距。 转继承本质上是对初次继承基础之上的再一次继承过程; 而代位继承的事实却更为直接,它是指直接有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来接手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 最后,在继承人的范畴界定上面也有所区别。 根据现行法规,代位继承仅能在被继承人与其具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关系的子女范围之内得到确认,并且不论其属于何辈分,皆有可能成为代位继承人; 相比之下,转继承人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以及孙子、外孙,因为他们毕竟是继承了继承人的遗产。 另外,无论从法定事由的角度抑或是法律条款的具体阐述,转继承均可以进行法定继承甚至遗嘱继承等操作; 至于代位继承,这就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的相关流程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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