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遗产处理在法律上如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内,不论是任何一方还是双方通过继承遗产或是受赠所得的财产,即便在婚姻关系终结之前尚未实际持有该等财产,但只要继承事件发生于夫妻关系存在期间,那么由此获得的财产都将构成夫妻的共有财产。
在夫妇离婚之时,这类财产有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若配偶某一方从继承人那里继承而来的遗产,其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明确表示该财产仅归属夫妻中的一人所有,此种情况下,这笔遗产应视为是配偶个人的法定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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