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去世,谁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夫君不幸离世,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为死者的父母,以及合法的妻子和孩子们。
此处所述之孩子,不仅涵盖了婚姻合法生育的子女,还包含了未正式登记结婚所诞育的子女、养父母所收养的子女及与亲生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或继女。 此外,在父母一词的定义中,既包括自然血缘关系下的生身父亲和母亲,亦囊括了通过法律程序确立抚养关系的养父和养母。 对于同一继承人序列的亲人们,其应继承遗产的比例,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 然而,如果存在个别生活极为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者,给予其分配遗产的时候,需要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之生活中扮演了主要照顾角色或是与其共同生活过的亲人而言,在进行遗产分配时,理应酌情给予更多份额。 同时,在有能力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却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他们在分配遗产时,应没有资格获得任何财产或是只得少量的财产作为补偿。 即使其他继承人之间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不必遵循平均分配的准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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