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血缘关系的继子女能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血缘关系的法定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这一问题,答案取决于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是否已经建立起事实抚养关系。
当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项时,便可认为双方已建立事实抚养关系,那么此时继子女自然具有相应的继承权。 具体而言,以下几点说明了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何时会产生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从被继承人那里获得了经济上的资助和供给; 2.继子女在被继承人的日常生活中得到照顾并接受其指导和教育方面的帮助; 3.继子女通过经济支付方式为被继承人提供物质支持; 以及4.继子女在成家立业后,仍然积极地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照料服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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