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后,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屋所有权问题时,若该房屋为已故之人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其离世之后,该房屋究竟归于何人便需依据其生前所留下的遗嘱内容来进行明确规定;
如若并无遗赠安排的情况发生,那这栋房屋就必须遵照法律明文的继承顺序,经过法定继承人的共同协商以确定最终归处。 在此过程中,配偶以及子女均有权利积极参与分家析产事务。 倘若此房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首要任务便是划分出配偶应得的那份权益份额,剩下的部分才可依照去世之人的遗嘱予以分配处理。 若是未能提前制定遗嘱的话,则这些房产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交由法定继承人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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