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规定,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未能就其遗产权作出特定规定(即无遗嘱)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明确继承人的份额、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基本原则来实现的一种继承方式。
当法定继承得以应用时,必须遵守以下几个基本规则进行遗产分配:首先,在遗产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将会由最先出现的、处在继承顺序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接手,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在此阶段被排除在外。 如果发生第一顺位继承人缺席的情况,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受益。 其次,对于处于相同继承顺序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来说,他们所能够获取遗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应该保持均衡且平等的状态,除非法律另外做出了特殊规定或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