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因病无法进行公证,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老年人因患病无法亲自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办理,他们仍有权向公证处递交法律援助申请,请求公证员来家中为其提供相关的公证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也可选择委托与公证事务无关且无利益冲突的亲朋好友作为代理人为其处理公证实务,然而对于遗嘱、生存证明以及收养关系等特定类别的公证事项则不得委托他人处理; 另外,家庭成员亦可将老年人欲办理公正的相关事宜进行录音或录像,随后将这些音视频材料交由公证人员依照规范流程完成相应的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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