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女婿能否继承岳父母遗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故配偶之岳父母而言,其未亡子女的配偶(即丧偶女婿),在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确实具备继承权资格。
依据我国法律制度,具有此种困境的女性,其对子女祖父祖母,或孙子孙女的外祖父外婆,如果能够展现出较多的赡养行为和义务的话,她们便可被视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然而在遗产传承过程中,优先级最高的往往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紧接着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参与,而第三、四诸类顺位的继承人则并无此等权益。 若夫系家庭中无人对这些长辈行使赡养责任,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方有权利接管这份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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