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的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仅在法定继承这一环节上,有关人员需要关注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安排。
而在遗嘱继承过程中,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因为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硬性规定,完全由立遗嘱者自行决定。 在赋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遗嘱中,他们有权将自身的私人财产指定特定的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位或几位来进行继承。 继承人的身份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畴之内,而且必须是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体来说,包括: 合法的配偶、亲生的子女(无论是否结婚生育、是否婚外孕育、是否领养及是否存在抚养关系等特殊状况的子女); 亲身的父母(无论是否生育、是否养育、是否有抚养关系等特殊情况的父母); 同胞的兄弟姐妹们(无论是同一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还是同一父亲不同母亲或同一母亲不同父亲所生的兄弟姐妹、或是收养过来的或是存在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等); 直系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如果丧偶的儿媳妇一直以来都对公公婆婆,以及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同样享有资格继承其公婆和岳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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