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有哪些合法方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放弃继承权的问题,需要特别强调其必须采取法定的形式进行,即通过书面声明的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达自己的意愿;
同时,如果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已经做出了放弃继承权的决定,那么就需要将这一意向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进行表达,并且,只要相关人员对此表示认同,或者有其他充分的证明材料能够支持此项决定,都应被视为有效。 而且,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继承人选择通过口头方式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但是在法庭记录中留下了放弃者的明确签字,则这样的放弃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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