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被收养者拥有养子女的身份,那么他们便同样有资格进行代位继承。
事实上,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权益和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两者们与他们的养父母以及与亲生父母所构建的亲情纽带也是一致的。 然而,如果要让养子女实现代位继承,就必须保证养父母早于生父母离世。 在此种情况下,养子女在遗产分配中仅仅能从养父母所应得的那部分遗产中获得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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