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继承份额的确定方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份额的明确规定,界定遗产继承份额应遵循以下细则:
1.在涉及对生活存在特殊困境的、且体力不足的继承人的遗产分配问题上,理当对其有所关照; 2.对于那些在世的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付出重大赡养责任并与其共同生活的个体,在遗产配比过程中,应尽量予以厚待; 3.同等地位的继承人,其所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大致平衡; 4.如有的继承人具备抚养能力及条件却未履行相应的扶养义务,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应不予分配或分得较少份额; 如果继承人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也可对其不作分配。 5.对于不在继承人之列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且无力工作、无经济来源者,以及与继承人无关但为被继承人提供大量扶养帮助的人士,有权获得适当的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