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去世后财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配偶一方不幸离世之后,他们所拥有的共同资产并非完全归属在世者所有,反之应该对这些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然后以补充的方式把剩下属于个人的财产部分看作是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
遗产应当遵照法律规定的序列,依次由以下人员进行继承:首先是合法的配偶; 其次是法定的子女以及父母; 再次是同胞(兄弟或姐妹)及其父母辈亲属; 最后也是较低一级的是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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