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嫁女享有哪些权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之规定,无论男女性别如何,均应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益。
若在被继承人离世之时,其父母与配偶皆已谢世,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儿子与女儿均为同等排序的法定继承人,不得因女儿已经出嫁给剥夺其对娘家财产的应有继承权利。 因此,女儿在出嫁之后依然有权参与并分享娘家的财产归属。 只要女儿在日常生活中充分履行了养育父母的责任,便理所应当拥有对自身父母留下的全部财产进行合理分配的权利。 倘若其他兄弟姐妹对此表示异议,或试图诉诸法庭剥夺女儿的上述权益,此举必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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