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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离世财产怎么分配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配偶意外身故,并非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归属于其遗属,而是需要先对这些财产进行划分,其中有一半应归属仍存活于世间的另一位配偶,剩下的一半则作为已故配偶的个人遗产处理。
关于遗产的分配方式和继承顺序方面,法律明确规定如下几个原则:(一)当存在多个法定继承人时,遗产的继承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及双方共同的父母。
(二)如果上述法定继承人中有缺失或者放弃继承权时,其次序轮到的继承人为:血亲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义务继承者应按以上指定顺序逐次接替,直至将全部遗产占据为止。
在此过程中,第二顺位的继承者并无继承权利,只有在前述所有的义务继承者皆无法继承财产之时才能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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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