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能否继承土地确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土地所有权确认法规,女儿有权继承土地权益。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其分配顺序如下: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则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他们优先继承遗产,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不能参与此次继承。 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进行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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