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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贷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第一种情形是,在婚姻缔结之前,其中一方已以其自身的财产支付了全部购房首付款,并且在银行办理了相关贷款手续,在婚后,则是用夫妻共享的共有财产来偿还这笔借款。在此过程中,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的支付方的名义之下。在进入离婚程序之后,关于这份不动产的最终处置权应交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那么此案将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来作出裁决。人民法院会把这份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同时,尚未偿清的贷款亦被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私人责任。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以及与之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案件中,由产权登记方对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际,共同申请贷款购房。这样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之时,两个人应该进行详尽的协商来处理这件事。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充满希望的法院也无法直接决定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而是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当双方对上述条款所规定的房屋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之后,若再遇到类似问题,他们可以选择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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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