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案款分配条款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涵盖了被继承人身前的合法伴侣(也就是已经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丈夫或者妻子),以及他们所生育的子女(无论是通过正常渠道婚内生育的子女,还是非婚状态下生育的子女,亦或是经过法律认可抚养过的养子女,甚至还包括存在法律上的法定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也包含了父母双方(无论是亲生的父母,还是经过法律程序收养过的父母,又或者是曾经与被继承人存在过法律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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