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立遗嘱的有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自书遗嘱的有效性条件方面,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手写,并且要包含遗嘱的全部内容。 其次,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其签字将不具法律效力。 另外,遗嘱必须反映出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愿和想法,不能存在欺骗或者被强迫的情况。 再者,遗嘱的内容不可侵犯法律法规,也不能对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最后,遗嘱应当尽量照顾到那些缺乏劳动力且没有生活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们,在他们的分配份额中给予适当的关心和考虑。 且不得随意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自书遗嘱需要由立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同时还要注明立遗嘱的年限、月份及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