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采血浆许可证
根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申请设置单采血浆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卫生行政机构审查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单采血浆许可证》,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单采血浆站只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进行筛查和采集血浆。
问题 | 单采血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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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单采血浆站是指仅收集血浆而不进行其他血液制品的加工和销售的机构。在中国,该类机构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血液管理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 具体规定包括: 1. 单采血浆站必须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件,并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2. 单采血浆站必须遵守血液采集、处理和存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确保血浆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单采血浆站必须遵守有关血浆采集者的相关规定,包括必须是18岁以上且经过专业培训的采集者,并遵守采集操作规程,确保采集过程的安全和卫生。 4. 单采血浆站必须保护血浆采集者的个人隐私信息,避免泄露。 5. 单采血浆站必须确保血浆采集者的合法权益,包括提供必要的医学检查和治疗,以及支付合理的补偿费用。 总之,单采血浆站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血浆采集过程的安全和卫生,保护血浆采集者的合法权益。 单采血浆站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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