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公证必须本人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公证程序时,并不一定要当事人亲自在场。
然而,针对涉及人身权益的公证事宜,如委托、声明、遗嘱、收养以及生存证明等人身权益相关的公证业务,均需本人亲自进行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相关组织都被允许委托他人代理进行公证事务的处理,但是关于诸如遗嘱、生存证明和收养关系等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必须由公证申请人自己亲自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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