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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办遗嘱继承房产手续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1、房产遗嘱继承是一种房产的赠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如根据遗嘱继承房屋,可先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遗嘱、房产证等需要的材料。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3、审验通过后,如符合登记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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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3: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