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能不给继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可以不给继子。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以自己的意愿来决定遗产由谁继承。所以,立遗嘱人可以不把继子列为遗嘱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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