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出世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出世的胎儿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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