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需要交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加配偶姓名时所需缴纳的税费问题,这取决于诸多因素,难以给出一刀切的答案。
通常而言,在婚姻持续期间内,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权由原本仅属于夫妻中的一方转变为了共同拥有或者变为完全属于另一方的情形,在此过程中是无需缴纳任何契税的。 然而,此举有可能触发其他相关的收费项目,例如房地产证明书的制作费用等等。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涉及的这个房产尚有未偿还的债务,则通常需要预先将其全部还清并解除了抵押之后才能够进行添加配偶姓名的相关操作。 另外,如果不得不通过公证等法定程序才能完成流程的话,那么也必定会产生额外的相应费用。 综合来看,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加名这个问题在税费上的规定相对较为宽松,但是最终的税费金额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政策进一步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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