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首付买房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若有一方父母全资为其子女购置的不动产,并将所有权证书上的名字登记在投资方子女的名字之下,那么这可以被视为仅是对其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行为,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所有权证书上的名字同时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之下,那么这就应该被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行为,因此,该不动产也会被归类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已经达成了书面协议,那么就需要根据这份协议来进行处理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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