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遗嘱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相关材料; 三、公证处受理,发通知单;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五、报审批; 六、制作公证书; 七、发放公证书。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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