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之前的房子属于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姻缔结前购置之房屋在通常情况下被视为购房一方的私人财物。
然而,若涉及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贷款等特定情形,便有可能须就共同还款部分以及与其相应之物业增值部分予以合理的分配。 倘若一方能够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自身姓名之下,则此房产无论婚后时间如何流转,都应归属为出资一方的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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