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不明确可以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财产分配尚未明晰的情况下,离婚程序依然可行。
严格来说,离婚与财产分割并不能被一概而论地认为必需要在同一阶段内处理完毕。 倘若夫妻间的情感沟通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共同生活的状态,经过双方的深入协商或者通过法律诉讼途径,都是有可能实现婚姻关系的解除的。 然而,对于财产分割这一重要议题,若在离婚之时未能妥善处理,那么在离婚之后仍然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商讨或者通过司法诉讼来加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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