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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房离婚如何分割房产过户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过程中对拆迁房产进行分割以及所有权变更事宜,我们需要综合充分考量多方面复杂因素。
假如在此次拆迁过程中所收获的房产,其获取日期发生在原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内并且被司法机构确认为夫妇双方共同所有的不动产,那它通常将被公平地、等分地分别分配给两位各自拥有产权的当事人。
然而,倘若这片房产的原始取得源于伴侣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积累下来的私人遗产,然后在婚姻持续期间又被纳入到了拆迁计划范畴之中,且在进行拆迁补偿之时政府部门所实施的政策清晰无误地表明了这部分房产原本就是基于个人单独享有所有权而进行赔偿或置换的,那么这片房产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和规范有可能会被界定归属于原来的土地所有人,即原来的产权持有者。
对于这类房产的产权分割方式,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充分的、友好的协商;
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我们可以诉诸于司法途径,由国家认可的法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公正裁决。
此外,为了确保理解的准确性,在下文中提到的“过户”应该理解为“所有权变更”,这意味着双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共同参与,完成相应的所有权转移手续以实现离婚后房产的最终归属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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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