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购买房屋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往往会被界定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亦存在着例外。
具体而言,假如其中一方在预购房屋时有足够的自有资产用于支付全部房款,并且所署房产证上仅有该方名字,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这类房产似乎可以被归属到其个人所属范畴之内。 然而,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只要婚姻双方是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最终登记在夫妻哪一方或两者名下,通常都会被视为是夫妻之间的共有的财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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