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合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事项时,依法行使权利的主张是正当且合理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任何房产,通常都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若双方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们便有资格对这些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公平的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多个因素来处理这个问题。 例如,购置房产的具体日期、资金来源、以及双方在此处房产中所投入的资产比例等等。 举例来说,在婚前由某一方全额支付购买的房产,往往会被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是在婚后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通常会以平均分配或者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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