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婚前购置的房产都应被视为夫妻中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在离婚诉讼期间,这些资产是不会进行分割处理的。
然而,当你遇到一些特定的情况,比如说这位男方出于自愿的原因将其婚前购置的房产赠予给女方,并且已经完成了相关的所有权变更手续,那么这个房产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这对夫妇在婚姻存续期间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将婚前购置的房产划归到女方名下,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女方也是有权去拥有这套房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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