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屋如何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房屋财产问题时,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复杂因素,包括房屋购置的具体日期、资金来源以及所有权登记等信息。
对于那些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根据法律规定,通常应当予以平均分配。 然而,若该房产系由单方于婚前购买,而另一方则在婚后参与了共同还款,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共同偿还贷款及其所产生的相应增值部分便可被纳入到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此外,倘若某一方的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为其购买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房产,一般会被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予行为,因此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无需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