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母给的钱应该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父母所赠与的财物通常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若父母亲明确地阐明这些金钱之款是专门赠送给某一方的子女,那么这些款项将会归类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 然而,若父母并未明确表达其意愿,并且这些金钱被用于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开支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等方面,则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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