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拆迁房怎么分配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离婚之后对所涉动迁房屋的分配时,需要审慎考量众多复杂的因素,诸如动迁房屋取得的具体时段、原先归属何方以及制定的相关拆迁政策等等。
倘若该动迁房屋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获得,并且被拆迁的房屋原本亦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该动迁房屋理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予以公平分割。 然而,若该动迁房屋系由一方在婚前所有的财产在婚后遭遇拆迁,同时又因为拆迁政策并未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向另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动迁房屋往往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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