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东西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所谓的“共有资产”,通常指的就是这对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所获取到的各类收入,如可观的工资、奖励、劳务报酬等;
还有他们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投资及经营收益; 另外,还有知识产权带来的利益回报; 紧接着就是遗产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当然,这个范围仅限于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明文规定只属于某一方的部分); 最后,也是极为重要的是,其他所有应该被认定为属于这对配偶共有的财产。 例如,这对夫妇在婚后共同投资且购买的不动产和汽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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