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力公证书有什么用途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的广泛应用充分表明其重要性。
在债务方未能履行相关合同约定的条文或者其他双方达成的协议事项的情况下,持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的债权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从而绕过繁琐耗费大量时间与金钱的诉讼程序,大幅度提升权益追偿的效率。 举个例子来说,在借款纠纷的案件中,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合约规定的期限支付欠款,那么债权人依据手中持有的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便可迅速请求法院采用法律手段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如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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