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决定分割共同财产进行离婚后,针对房产需要办理过户相关事宜,为此我们通常建议您需事先备齐下面所列的相应材料:
首先是您和前配偶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其次是由民法庭颁发的离婚证书原件以及离婚协议书或是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的终审判决书; 除此之外还有被纳入法律范畴内受保护的房产证明资料; 以及一份详细标明房产所有权权责归属的地图及相应的房产实际测量图。 保证材料准备备齐全,有助于确保您能高效且顺利地步入过户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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