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买房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购房的相关事宜颇为错综复杂。
若在离婚之后,其中一方自行进行购置房产的举动,从原则上来讲,这类房产应被认定为个人所有财产。 然而,倘若婚姻破裂的原因在于逃避某些政策而采取所谓的“假离婚”购房策略,那么这样的做法便潜藏着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有可能致使购屋行动宣告无效。 此外,倘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曾就财产问题达成过约定或者签订了相关协议,且对于购房资金的来源以及最终归属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这同样将对房产的所有权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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