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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给女方的钱还能要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过程中向女方提供金钱乃是基于自愿做出的赠予之举,且此行为未触及法定之撤销事由,那么一般情况下,男方是无法将该款项收回的。
然而,倘若这笔款项乃是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所支付,而随后却发现协议内容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情形,那么男方便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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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3: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