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离婚前转移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件中,所谓“离婚前财产转移”主要是指在法律程序临近完成或是在正式开始前的那段时间里,某一方当事人蓄意隐藏、隐匿、出售、破坏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同财产,甚至通过制造虚假债务等手段来降低夫妻共有财产的价值。
例如,擅自将夫妻共有的银行存款转至他方名下,以极低价格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地产等。 这类行为无疑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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