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不满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部分感到不满,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该财产分割协议进行更改或予以撤销。
然而,在此之前,您务必确保手中掌握确凿有力的证据,用以证明在签署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时,确实存在着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 否则,法院很可能会尊重原有的协议内容,维持其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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