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离婚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拆迁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常常显得极为错综复杂,需要全面衡量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得出公平合理的结论。
如果拆迁补偿款项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获取到的,并且被拆迁的房产或土地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相应的拆迁补偿款无疑应当视作夫妻共有财产并进行均等分割。 然而,倘若被拆迁的房产或者土地系一方在婚前自行购置,亦或是拆迁补偿款项是因为某个特定的个人因素(例如个人户籍状况、独自开展的业务活动等等)而得到,这类情况下则有可能被辨识为归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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