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房子跟配偶有关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婚前购置的房产与配偶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然而,存在着一些特例情形。 当一方在结婚前以其独立资金全额购入的房产且已将其登记于本人名义之下,这类房地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 因此,在离婚之际,配偶对于此类房产无任何权利进行分配。 然而,若婚姻期间,另一方曾为房屋的还款或重大修缮、增值等方面做出过贡献,则配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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