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一方把房子卖了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程序尚未结束之际,若夫或妻单方面擅自处理夫妻共有的房地产,这种行为往往被视为非法行为。
倘若该房产确属夫妻双方共有,而未经对方同意即行出售,则有可能导致该房屋交易行为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若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购得此房,且已完成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另一方试图收回该房屋的请求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但其仍有权向出售房屋的一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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