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选择离婚的前提条件下,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法律程序,其适用往往须有重大事由方可启动。
这些重大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私自转移、擅自变卖、恶意毁损、肆意挥霍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蓄意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不当行为; 又或是当一方当事人承担着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其所抚养之人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法院将全面权衡各类因素,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以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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