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房婚后拿的产权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件时,涉及到的婚后所购得的产权类别的拆迁房产问题,一般需要综合考虑各项相关的拆迁政策、被拆迁物业的原始来源以及作为夫妇俩所作出的贡献等等因素,才能最终确定其合法权益的所属。
举例来说,若那处拆迁房产是由此前的一方的个人住房经过拆迁而来,并且婚后并未对此物业进行任何形式的增添物件或是资金投入,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判定为归属于初始购买人的那一方,视为他本人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夫妇二人的家庭人口因素,或者婚后夫妇二人共同对该物业进行了投资、装修等方面的贡献,那么这处房产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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